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,转变监管理念,优化执法方式,推动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走向制度化、常态化。根据动态管理规定,我局将3家企业纳入义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,请对以下企业进行监督,如发现不符合正面清单管理情况,及时向我局反映。
监督电话:5580077。
2021年12月8日
2021年第四季度新增正面清单企业公示(3家).docx